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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前一陣子冠冠喜歡用家裏的高級對筆的自動筆(銀色)寫字,那時我們就警告他不要把這種貴的筆帶到學校,也不知道是什麼心理,他趁我們不注意還是帶去了.


  有一天,老師寫聯絡本,說冠冠的筆放在桌上不見了,讓愛吃營養午餐的冠冠那天居然哭到不吃,老師很好,特地請全班同學幫忙找(小二碰到的那名老師就不會理會),沒有找到,聽說後來又找了一次,老師說:只能等了.


  上星期老師說筆找到了,是一名同學拿的(老師說這是偏差行為,而且很嚴重),他不敢在上學時用,但還是忍不住在安親班拿出來,因為老師幫冠冠找筆這個動作很大,同學印象深刻,所以一看到就報告老師.


  老師說該名同學一開始還說是父親送的生日禮物,但因筆有磨損,所以很快就被揭穿了,小朋友哭著承認,但是該生拿到筆,怕被發現,所以把裏面的橡皮擦和後面的筆套都丟了(放筆心進去會掉出來),老師叫該生買一支一樣或類似原來的賠我們,第二天冠冠拿回來一隻塑膠的自動筆(約四十元),說找不到一樣的筆,我們應該接受嗎?? (筆是該生的阿嬤買的)

- 地圖日記 http://www.atlaspost.com/landmark-5194840.htm#ixzz0p08PJfg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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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omao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