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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上星期,冠冠問我能不能帶家裏的糖到學校去分同學,我很高興,家裏的糖太多了,冠冠有空就往嘴裏塞,肚子大得像彌勒佛,而且冠冠是獨子,現在發現他懂得分享!很好!!....看冠冠忙著用夾鏈袋裝成一袋一袋的,我覺得奇怪,不是一整袋帶去就行了嗎???冠冠說,有一袋是要給老師的,因為這樣老師才會對他好....其它的是給某些同學的,這樣他才會受那些同學歡迎......我愈聽愈不對,就跟嚴肅跟冠冠說這次不能帶糖去,因為動機不對,冠冠很生氣,說我原本答應了,又說別的小朋友也是這樣人緣才會好


  我跟冠冠解釋,跟同學分享我很贊同,可是巴結同學跟老師我就不能接受;人家喜不喜歡你是因為你的表現,若你在學校聽話,就算不給老師糖,老師也會喜歡你,若是老師不喜歡你,那就是老師認為你的行為和態度有需要改進的地方,不可能因為一袋糖就由不喜歡變成喜歡,若老師真的因為糖而變成喜歡,媽媽也不會讓你給那種老師.同學也是一樣,若平時跟同學的相處不要一直起衝突或為一些小事爭執或口氣不好,那麼同學一定會喜歡親近你,若是因為糖或玩具,有一天你沒有東西可以巴結別人時,那別人又會不喜歡,這種喜歡是假的,短暫的.....


  我不知道冠冠聽懂了沒,我知道冠冠心裏不高興,認為我食言,也不服氣,不過最後他還是乖乖地把東西放在家裏.


  我覺得冠冠還小,我不希望他從小就學著用錢交朋友;不過等下星期同樂會,我一定會讓他帶很多糖果給小朋友,同時也會再告訴他一次,給人家東西不是要讓人家喜歡你,而是你覺得這個東西很好吃,所以想跟你喜歡的人一起分享.


  
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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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omao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